房屋受災戶留意 別讓減稅權益睡著了

無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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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王/吳正治報導]

最近南部地區頻頻發生豪大雨的天災及氣爆的人禍,使得不少民眾的身家財產遭到損失,尤其是房屋、土地等不動產屬於不可搬動的資產,一旦天災降臨,日後房地產修復的費用及損失可能高達數萬元以上。而過去政府及房屋的貸款銀行對這些房屋受災戶,都訂有不少減稅或延繳貸款的措施,只是手續聽起來有些繁雜,所以民眾要記住以下的申請要領,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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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受災戶都可以享有減稅的權益。Super270.com

一、要自行提出申請

除非是像這次高雄市重大的氣爆案件,成為全國新聞矚目的焦點,才會有官方派出單一窗口主動詢問、受理房屋受災戶的災害損失申請及登記,否則大部分的天災、水災或是小範圍的人為事故或火災,所造成的不動產災害損失,民眾都要主動向在地的稅捐機關提出減稅申請,而且規定是要在30日之內提出。因為如果沒有自行提出這些申請,稅捐機關礙於人力不足,是不會主動減少不動產相關稅金的。

二、拍照並附上里長證明

即然要提出房屋災害損失的申請,各種證明文件當然不可少,稅捐人員表示,附上受災後的房屋損失照片是最常見的方式,如果能夠再附上房屋受損前的照片就更完備了,而且記得要向當地里長登記,因為取得里長的證明文件才算有公信力。此外,最好能多申請數份,因為後面會有很多情況會用到這些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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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是多雨地區,房子若遭逢水災要記得拍照存證。

三、可個別減免

根據現行稅法的規定,適用災害損失的減稅項目包括綜合所得稅、房屋稅、地價稅、營業稅、娛樂稅等9種,其中房屋稅和地價稅都和房屋受到災害損失有關,可以個別享有減稅或免稅的措施,並不會有重覆申請的問題。

綜合所得稅的災害損失扣除額也是一樣的情況,若是以前提出了地價稅、房屋稅的災害損失減稅申請,等到5月報稅的時候,還是可以附上里長開出的受災證明,做為列舉扣除額的其中一項(不適用標準扣除額),同樣不算是重覆申請 。

四、注意稅金年度期限

提出房屋受災損失減稅申請時,要注意地價稅計算的日期是每年的9月22日,在這一天之前申請受災害損失而無法使用土地時(房屋無法居住也算),就能享有全年度地價稅的減免;房屋稅則是每年的5月徵收,稅捐單位會依照申請時房屋的毀損程度及月份,給予全免或按月減半徵收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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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若是受災嚴重,可以向銀行提出本金緩繳的請求。

五、房貸本金延繳

最後,大家常忘記的就是受災房屋的房貸部分。其實不只是遇到天災,平時如果因為暫時失業或是財務臨時發生問題,只要過去的繳款紀錄良好,還是可以向銀行提出緩繳房貸本金的請求,銀行為了確保後續的房貸債權能討得回來,大多會有條件(例如限定期間、增加利率)同意房貸戶的申請,更何況是全國皆知的天災受災戶,但是利息可不會因此少收。

新聞提供:房地王-新屋在地網    http://housetube.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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