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廣告牆後,可以不將原本架設的帆布拆除嗎?

列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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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這個案件跟租屋很像,有些不負責任的店家,當經營不佳後,就將店面結束營業,但是結束後,除了有可能超出的天數不付房租外,甚至將開店時建置的硬體或裝潢就留在原地,完全不出面解決,此時讓房東非常的困擾,因為一來要重新出租時,店面內有可能還有一些生財設備,這些東西位所有權還是原承租人的,放在原地處理上非常棘手,而且,保留的垃圾與裝潢若要請清潔公司來清運,一台車的價格是上千元的,因此,若是遇上這樣的房客除了花錢消災外,那就是只能自認倒楣。        在此也可以提供幾個租屋時很重要的幾個重點,第一個就是一定要收取押金,一般的行情是2個月,如果是大坪數,有些甚至要到3個月,第二個就是簽約時一定要要求連帶保證人,第三是仔細評估對方的財力與公司營運狀況,並不是大公司或知名連鎖店一定不會出狀況,因為承租的人,並不一定會是以公司的名義承租。 如果真的發生了不租後又不拆除這個狀況,那處理方向有幾個方向提供您: 1.可以寄存證信函給對方 2.只要還沒拆除,仍然算續租,對方仍要繳租金 3.給對方期限, 如果仍未拆,可以自行拍照,自行雇工拆除, 拿收據到法院按鈴申告 4.將超過的時間請求租金與拆除費加上利息  廣告牆出租與房屋出租是大同小異,只是個人認為遇上問題時,不要氣在心理,自己做好心理建設,以免傷了身體,事情又無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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