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擬修法 標明公設價格

列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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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王記者/萬真彣報導】      日前經監察委員程仁宏、劉玉山調查發現,現行房屋建物登記面積,與建管執照面積不一,質疑內政部給予建商「灌虛坪」機會,有損民眾權益。對此,內政部承諾於半年內修法,擬將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公共設施分別標價。

公設價碼過高  恐建商以移花接木之策報價

此一政策宣布後,反對聲浪接踵而來,因單獨標價後,雖價格更公開、透明化,表面上保護了民眾的權益,但近年來,建商為提升新成屋的兢爭力,皆於公設上大做文章,所費不貲。所以標明高達成交總價3~4成的公設價格後,恐會因價格比例過高,大大降低民眾的購屋意願,而建商因此可能將以提高主建築物的單坪售價為對策,來分擔公設的成本。一旦提高了主建築物的單坪售價,勢必對鄰近的中古屋房價有帶漲作用,對房價的下修沒有幫助。

消基會:「以主建物為計價標準」

內政部保護消費民眾的美意,目前因各單位爭論不休、意見分歧而備受考驗,而消基會更建議改為「以室內面積計價」的做法,表示如此才真正對消費大眾有實質幫助。總之,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無論法令如何修改,建商與消費民眾之間,總是會玩起金錢遊戲。因此,建議民眾於購屋前,除了多聽、多看之外,還應主動於地政機關,調閱建商最初所登記的「建物測量成果圖」,並從中估量每坪單價是否合理,及評估是否有過多華而不實的公設,再選擇最符合自己需求的房屋,才不會成為吃虧上當的冤大頭,也能減少買賣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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