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的節稅小偏方

列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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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價稅要申請自用住宅稅率時,有以一處為限,也就是您本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的自用住宅只限一處,不過我們還是有些小偏方可以突破這一點的喔!

1.如何突破「一處」 稅法雖規定您本人、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的自用住宅只能一處,但如果您擁有二處以上的自用住宅時,則可一處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設籍,第二、三⋯⋯處如成年子女、祖父母、父母、岳父母等其中1 人辦竣戶籍登記,在其他條件都符合的情形下,您還是可以不受一處的限制,全部可以適用優惠稅率。 2.選擇最有利的「一處」 家裏人口簡單,沒有辦法同時在多處設立戶籍,那就要選擇在總地價最高的那一處設立戶籍並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課稅,節稅效果最大。 3.自益信託土地也適用 委託人與受益人同屬一人(即自益信託),且地上房屋仍供委託人本人、配偶、或其直系親屬做住宅使用,並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雖然納稅人名義已為受託人,您還是可以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之稅率核課。

騎樓用地也可以減徵地價稅

騎樓用地只要沒有作生意、而提供給公眾行走,就可以減免地價稅。一般常誤認騎樓是登記在1 樓房屋所有權狀,所以只有1 樓可以減徵地價稅,事實上騎樓部分的土地是由整棟樓房的人持分共有,因此2 樓以上住戶一樣可以減徵地價稅,但記得要向稅捐處提出申請。如平房屋簷之騎樓走廊地,可免徵地價稅,騎樓上方有1 層房屋,可減徵騎樓面積1/2,有2 層房屋,可減徵1/3,有3 層房屋,可減徵1/4,有4 層房屋以上,可減徵1/5,但超過4層以上最高以減徵1/5為極限。而所謂的「騎樓走廊地」,是屬於建築基地之一部分,其認定應以基地上有建築改良物為前提,因此未經建築之一般空地,就不能申請騎樓走廊地減免。

舉例說明

阿輝住在成功路上1 棟4 層樓房的第3 層,土地持分為1/4,而這棟樓房的1 樓設有騎樓供大家通行,騎樓的面積為48 平方公尺,那麼只要這棟樓房的任何一位土地所有權人向稅捐處申請減免,整棟基地可減徵騎樓用地的1/4 即12 平方公尺(48㎡ ×1/4),3 樓的阿輝和其他樓層的土地所有權人各可以減徵12 平方公尺的1/4, 也就是3 平方公尺的地價稅。

受災的土地也可以申請減免稅金

若颱風或水災來襲,造成您的土地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情形無法使用,可以在地價稅開徵前40 日(9 月22 日)之前檢附證明文件向當地稅捐分處申請減免這部分的地價稅。對於發生像921 地震、象神颱風及納莉颱風等造成全面性或區域性災害的情形,本處會主動依據臺北市政府消防局或村里長所出具的證明文件辦理減免,當然個別提出申請的案件稅捐處還是會受理。 【房地王編輯部/小菁整理】 參考出處:臺北市稅捐稽徵處-稅法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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