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稅僅微調 牢記賣屋豁免權益

asus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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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王/吳正治報導]   已經研議很久的奢侈稅修法方向,因為台灣經濟動能不足、全年經濟成長率下修的因素下,財政部已經決定朝向「微調」、「不延長奢侈稅期限」的方式修法,並加強查核而且增加「豁免條款」的方式,以免傷及無辜的賣屋大眾。這對最近冷清已久的房地產市場,可說是最大的好消息,對民眾而言,則是要牢記未來賣屋免徵奢侈稅的豁免權益,才能成為這次奢侈稅修法的受益者。   1 ▲奢侈稅的修法內容將放寬,有利房地產業發展。   首先,民眾要先牢記現行奢侈稅的豁免條款,只要符合以下情況,賣屋或賣地時就不需要繳交奢侈稅:   一、出售親屬間的繼承、遺產所得到房地產 如果民眾是從長輩或親屬之間,合法繼承到的房地產遺產,就算自己早已經有了其他的房地產,那麼在兩年內出售這繼承而來的房地產,也不必被課徵奢侈稅。   二、自用住宅的換屋 當房屋所有權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合計只有一間自用住宅(舊宅)時,此時為了換屋而再買一間房子(新宅),就算舊宅持有不到兩年而要賣掉它,只要在搬入新宅之後,趕快去辦好新宅的自用住宅的戶籍登記,就符合出售舊宅不必繳交奢侈稅的規定。   1 ▲出售自用住宅不必課徵奢侈稅。   三、農地、農舍或公共設施保留地 如果是賣出農地、農舍或是都市計畫法指定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就算持有的時間不到兩年,也是不必繳納奢侈稅。另外,現在賣出持有時間不到兩年的非都市計畫土地、工業區土地,也不會被課徵奢侈稅,但是財政部這次修法要把這一項土地出售列為課徵奢侈稅的範圍,因為最近工業區土地炒作的問題已經越來越嚴重。   1 ▲工業區土地將受到奢侈稅的規範。   四、非自願性離職或調職而賣屋 如果民眾本來就有一間房子,因為要到外地工作而買了第二間房子來居住,但是兩年內卻被公司裁員或是調職,屬於「非自願性離職」或調職,此時要賣出這第二間房子時,同樣可以不必被課到奢侈稅,但是要準備好公司發給的相關資遣或調職文件給稅務單位,口頭說明是沒用的。   1 ▲民眾因工作而移居外地,常有「該賣不賣屋」的困擾。   如今因為國內經濟景氣不佳,財政部決定網開一面,奢侈稅的課徵期間以及稅率不會調高,修法方向還會放寬「離職而賣屋」的奢侈稅豁免條款的認定。例如修法後將增加「經濟因素」條款,民眾若是因為家庭經濟驟變或是因此轉職、離職而賣屋,雖然不是非自願離職,但只要能提出相關證明賣屋不是在炒作房地產,未來修法之後都可以得到免課奢侈稅的豁免。   另外,夫妻婚前各自擁有買不到兩年的房子,婚後賣出其中一間非自用住宅的房子,現在必須要繳交奢侈稅,被稱為奢侈稅的「婚姻懲罰條款」,修法後將取消這項規定,奢侈稅的條文也將更合情合理。   新聞提供:房地王-新屋在地網    http://housetube.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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