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法律系列 價金信託確保買預售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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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王/胡兆陽報導]
最近有某中型上櫃公司的建商,傳出董事長涉嫌炒作股價、掏空公司資產,已經被檢調約談並收押禁見,股票還因此下櫃。公司對外表示,此事件不會影響任何建案的銷售及興建進度。已經購屋的民眾還是會擔心,萬一公司倒閉或是房子蓋不下去,當初繳交的預售屋自備款,會不會拿不回來?此時預售屋建案若有「價金信託」機制,就可以確保購屋的權益。
▲和旺建設驚傳前董座掏空公司資產。圖為和旺推出的「中華帝標」建案。
所謂「價金信託」指的是,內政部在民國99年時公告預售屋定型化契約事項,建商在推出預售屋建案時必須要有「履約保證機制」,而「預售屋價金信託」就是履約保證機制的一種。
做法是建商必須把預售屋承購戶所繳交的所有款項移轉到受信託的銀行專戶裡,在預售屋施工階段都不能動用這筆信託的錢,必須等到建案拿到使用執照或是辦理建物產權登記時,才能撥款給建商。如此一來,建商如果中途發生財務危機、或建案蓋不下去,這個預售屋價金信託的受益權利仍然在承購戶身上,不會被建商私下拿走或動用。
▲價金信託由銀行機構當資金撥款把關的角色。
法界人士表示,買賣房屋價金信託的概念早在十年前,在中古屋的交易市場就已經很普及,因為買方一次就要支付房價的3成給賣方,金額不可謂不大,如果有「信託」的保障,就不必擔心付出畢生的積蓄,最後會落得「屋、財兩空」的局面。而當時只有一家比較大的房仲業者率先推出「買賣房屋信託」的保證,獲得購屋民眾的好評、以及帶來不少交易業績之後,各家同業紛紛跟進,現在幾乎沒有不實施「履約保證」的房仲業者。
價金信託有保障
但是預售屋和中古屋市場不一樣,不只前面的預售屋自備款不必一次就繳足房屋總價的3成(因為後續還有工程款及交屋款),預售屋出現違約糾紛的案件也比中古屋市場少很多,所以建商主打預售屋「價金信託」的建案較少,但是一旦發生建商無法蓋完預售屋建案時,將會演變成集體式、受矚目的購屋糾紛案件。 ▲民眾買預售屋,最擔心房子蓋一半就不蓋了。 因此房產業者建議,購買預售屋時,儘量挑選財務穩健、口碑及信譽都良好的中、大型建商推出的預售建案,比較能降低這一類購屋糾紛的風險;要不然就要查看此建商過去推出的預售屋業績,看看是否都能如期、如實的完工交屋,或是挑選有附帶「價金信託」的建案,才能在建案蓋不下去、或是建商營運出問題時,保障自己應得的權益。 延伸閱讀 不動產法律系列 情侶購屋前講明白 不動產法律系列 社區收帶看費合不合理? 不動產法律系列 了解不動產說明書的法律效力 不動產法律系列 買賣私下交易可否免除仲介費 新聞提供:房地王-新屋在地網 http://housetube.tw關於記者 無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