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動工 多元居住時代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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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王/吳正治報導]
最近國內興起「多元成家」立法爭議的話題,談的是同性婚姻、多人成家、伴侶制度的合法性問題,不過11月初新北市政府第一個、也是全國第一個社會住宅BOT(Build–operate–transfer)案在中和區的國有基地舉行隆重的動土典禮,月中還有三重的社會住宅也要動工,這一類的建案蓋出來的房子有別於其他的國宅建案,大部分將只租不賣,讓民眾有更多的居住選擇,也象徵台灣「多元居住」的時代已經來臨。
▲全台第一個BOT模式的社會住宅,在新北市中和區舉行動土典禮。
究竟什麼是「社會住宅」?和前一陣子新聞炒得火熱的「合宜住宅」又有什麼不同呢?其實,這兩種住宅都是內政部為了抑制台灣高房價的現況,解決民眾買不起房子或昂貴居住生活的問題,於是結合地方政府所提出來的多元住宅解決方案。
地上權住宅、社會住宅與合宜住宅的異同處
比較項目 |
社會住宅 |
合宜住宅 |
地上權住宅 |
土地產權 |
政府 |
購屋者 |
政府 |
房屋產權 |
政府 |
購屋者 |
購屋者 |
可否轉賣 |
只租不賣 |
5至10年後可轉賣 |
可轉賣房屋產權 |
銀行貸款 |
不需要貸款 |
容易貸款 |
不易貸款 |
房價高低 |
只付租金 |
房價較貴 |
房價較便宜 |
使用年限 |
無限制 |
無限制 |
50至70年 |
範例建案 |
中和區社會住宅 |
林口「A7合宜住宅」 |
台北車站旁「京站」 |
社會住宅只租不賣
社會住宅是指,由政府直接興建或交給民間興建房屋,但是採取「只租不賣」的方式,以低於市場的租金出租給所得較低的家戶,或特殊弱勢民眾的住宅。社會住宅和合宜住宅不同的地方在於,社會住宅「只租不賣」,房屋所有權屬於政府的,合宜住宅則如同一般的國宅,經過一定的年限之後(通常是5至10年),原先購買合宜住宅的民眾才可以轉賣給其他民眾。 ▲林口「A7合宜住宅」住5年之後,可以轉賣給別人。 這次在新北市中和區動工的社會住宅,則是政府把土地以地上權設定70年的方式,讓民間的建商興建1,108戶的住宅大樓,房型規畫將包含單人套房、2房、3房等3種房型,坪數(含公設)分別為9至14坪、23至25坪與33坪。 可惜的是,中和的這個社會住宅建案完工後,只有70%的戶數將出租給民眾,並且由建商一併管理、招租及維護,剩下的30%戶數將以地上權房屋的方式出售,做為建商蓋此建案的利潤,等到70年期限一到,政府就可以無償得到所有1,108戶的房子。總之,這個接近捷運環狀線景平站的中和社會住宅,將會同時擁有「地上權住宅」與「社會住宅」型態的房屋,堪稱多元居住方式的建案範例。 ▲中和區的社會住宅建案將混合地上權的型態。 長久以來,台灣民族就是一個注重「有土斯有財」觀念的民族,所以大部分的民眾即使知道房價漲得不像話,薪水很多年沒漲,還是願意一輩子咬牙買下自有的房子。結果反而造就了房價更加上漲,民眾買房子更加辛苦,如此惡性循環不已。不怕被房東趕走
其實,在當前高房價的時代裡,房子不一定非用「買」的不可,像是找社會住宅用「租」的來住,也是很好的選擇。然而,大多數民眾不願意「以租代買」的主要原因,就是房東可能隨時收回房子,或是常常調漲房租。 ▲房客最怕房東突然漲房價或趕走房客。 如今有了政府主導的社會住宅之後,房屋租金的高低及上漲幅度,將有公正的估價公司計算平均值,再由地方政府把關後訂定出來,不會有房租亂漲一通的情形;而且社會住宅的最終產權屬政府,政府和建商簽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又長達70年,所以只要合乎續租規定,房客也不必擔心房子要被政府變賣、突然被趕走的問題。 不過,社會住宅也不是沒有居住生活上的問題。民眾要注意的是,承租社會住宅的資格通常都是開放給財力較不足或是社會上較弱勢的家庭,難免讓人產生住戶品質難以維持的疑慮。之前社會住宅預定地附近的住戶,甚至還因此而反對這項政策,因此社會住宅能不能成功吸引民眾入住,還是要看日後的社區管理是否嚴謹、完善而定。 新聞提供:房地王-新屋在地網 http://housetube.tw關於記者 無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