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名詞教室,學會坪數誤差找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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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王/吳正治報導]

許多不動產的法令已經過時並且經過了多次修改,但是大多數的民眾只記得過時的法令,一不小心就會影響到自身購屋的權益。最近法院對捷運共構宅「南方之星」出現坪數誤差賠償的判例,就值得廣大擁有房屋的民眾好好學習這一堂「坪數誤差找補」的課程。 南方之星 ▲捷運共構宅「南方之星」出現坪數誤差找補的判例。

 

讓我們先來看看什麼是「坪數誤差找補」

當你去買預售屋時,和建商簽訂的買賣契約書裡一定會記載所買房子的坪數。當預售案完工交屋之後,買屋的人會拿到地政事物所發給的「房屋所有權狀」以及「土地所有權狀」,裡面分別會記載房屋及土地的坪數,如果和當初預售屋買賣契約書裡寫的購買坪數有誤差時,就會產生房屋總金額「多退少補」的問題,於是稱之為「坪數誤差找補」。 或許有人會認為「總面積少個0.5坪,住起來也不會有感覺」,但是千萬別小看這「0.5坪」,因為以台北市一坪隨便也喊價100萬元、新北市喊到70萬元為例,購屋的人就要多付出35萬~50萬元,這個數字已經是上班族一整年的薪水,所以買預售屋若是遇到坪數的誤差,損失就要討回來才對。況且自住時少了0.5坪可能沒有感覺,但是當房子要轉手賣出時,坪數縮水就肯定會造成屋主的損失。 坪數誤差 ▲在房價高的地段,坪數誤差使得民眾損失不小。

以前針對預售屋發生坪數誤差時,內政部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的規定是「購屋面積誤差在1%以內,建商和購屋者互相不需要找補(即給錢賠償)」,以便簡化糾紛爭議的處理,結果建商因為握有蓋屋的主動權,使得坪數短少在1%以內的案例層出不窮,吃悶虧的大多是購屋大眾。試想:如果一戶讓建商省下30萬元的坪數誤差退款,300戶的社區大樓建案就可以讓建商多賺9,000萬元。

詳讀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

因此為了讓少數不法建商沒有投機、模糊的空間,也讓購屋民眾的權益全部獲得保障,內政部在民國98年10月就已經公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必須規定以下情況,算是有充分保障買預售屋民眾的權益:

1. 房屋坪數若有不足,必須退給購屋者全部應退金額。

2. 房屋坪數面積若是短少超過3%,購屋者有權可以和建商解除此次的買賣契約。

3. 房屋坪數若有超出,購屋者最多補貼給建商的金額,以坪數面積的2%為上限。 坪數 ▲蓋屋坪數出現誤差難免,但是差太多就是施工品質有問題了。

不過新法案實施之後,有些建商則是以合約書內的文字修詞,來逃避坪數誤差必須全額退款的找補責任。 以最近的捷運南勢角站共構宅-「南方之星」的坪數誤差找補案件為例,購屋者在交屋後發現土地持分面積,比當初預售屋買賣契約書所寫的面積少了0.078坪,建商則認為買賣契約書寫的是「大約」幾坪,而不是「共」幾坪,來規避坪數短少的找補責任。

南方之星 ▲「南方之星」大樓曾發生捷運用電問題而圍起圍籬的事件。

最後法院判決建商敗訴,也證明了內政部規範預售屋買賣的條文不是改來看的,而是改來保障人民權益的,民眾也要多多主動學習買屋的相關法令,才能在權益受損的時候據理力爭。

 

新聞提供:房地王-新屋在地網    http://housetube.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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