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屋要小心 違章建築有法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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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王/胡兆陽報導]
本來已經存在很久的房地產老問題,因為去年底一連串發生人命關天的社會問題,終於使得「違章建築」再度受到政府及民眾的重視。然而,大家普遍只知道違章建築是違法的、或是「新違建,即報即拆」,其實還有很多其他的規定,值得想買房子的人,留意別誤觸了這個地雷。
一、適用範圍有定義
所謂「違章建築」是指,在建築法適用的地區裡,依法應該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請並核發執照才能蓋的建築物,卻沒有申請,這一類的建築物才是違章建築。至於哪些是「建築法」適用的地區?建築法有規定三項,第一是實施都市計畫的地區,第二是實施區域計畫的地區,第三是經內政部指定的地區。 ▲都市計畫區裡的建築物都受建築法規範。 換言之,幾乎所有地區都是建築法涵蓋的範圍。例如前一陣子蘭嶼爆發島內96%的房屋(含地下屋)都是違建一事,引來全國的矚目,就可能要由內政部指定排除適用建築法的地區,不然還是會有違章建築的疑慮。二、小心被檢舉
幾乎100%的違章建築都是因為民眾的檢舉,才會被各縣市政府列入名冊中,因為法令中准許民眾可以對違章建築提出檢舉,所以想蓋違章建築的民眾最好不要心存僥倖,不過縣市機關對於檢舉人的身份必須保密,而且檢舉人是沒有檢舉獎金可得的。 ▲違章建築有被鄰居檢舉的風險。三、什麼才是「影響公共安全」?
全國各縣市的違章建築少則數萬戶,多則數十萬戶,政府人力有限根本拆不完,所以法令上有規定「影響公共安全者要限期拆除,不影響公共安全者分期、列管拆除」,但是什麼才是「影響公共安全」? 根據違章建築處理法的規定,以下情形都屬於「影響公共安全」: (一)供營業使用的整幢違章建築。 (二)佔用屋頂避難平台 (三)違章建築的樓層達到兩層以上 (四)佔用防火巷或防火隔間 (五)佔用騎樓、法定空間或公共空間 (六)其他經過當地機關認定有影響公共安全 ▲違建有沒有影響公共安全,是會不會列為優先拆除的主因。四、違章建築只拆不罰錢?
台灣的違章建築這麼多,沒聽過幾次被罰到錢的,莫非違建真的「只拆不罰錢」?最近內政部為了扼止國人蓋違建的風氣,已經修改「建築法」並送進立法院待審,對於違建人可以處罰4萬到50萬元的罰鍰,限期未自行拆除的違建,還可連續罰款,罰金剛好納入縣市政府的拆除基金裡,所以違章建築還是別碰得好! 延伸閱讀 不動產法律系列 違建拆除的法律挑戰(一) 不動產法律系列 違建拆除的法律挑戰(二) 不動產法律系列 違建買賣之法律爭議 細說非法加蓋及違建 新聞提供:房地王-新屋在地網 http://housetube.tw關於記者 無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