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的流程第二步-簽約

列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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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家要先準備好印章、買家身分證(或授權書、授權人身分證)及扣除訂金外的簽約款、仲介服務費。而賣家則要準備好印章、身分證正本(或授權書、授權人身分證)、訂金收據(或要約書)、土地或建物所有權狀正本、近期地價稅單及房屋稅單(或契稅單)、近期貸款繳息單或貸款餘額證明書。

流程

1.確認雙方的身分無誤 買家可以要求查看賣家的身份證、提供的土地或建物權狀正本,確認簽約人是不是房屋的所有人,假使賣家是代理人的話,則需要檢查授權書和被授權人的身份證是不是相同的人,假使有代書就可以請代書來檢查,比較有保障。 2. 協定契約的內容以達成一致 買家需要詳細的閱讀契約內容(契約可以由代書或是買賣雙方提供),並且和權狀核對一下填寫的內容是否一樣,如果對於契約內容有任何疑問或不滿意的地方,可以與賣家商量以達成共識。 3.簽約 買賣雙方在房屋買賣公契和私契上親自簽名蓋章,買賣雙方或是代書都可以提供此契約,也可以去地政事務所拿取;假使是代理人來代理簽約的話,需要再簽立本人姓名之後再註明代理的名義並且簽名就可以了。 4.付簽約款 買家將簽約款付給賣家,習慣上價金的支付分為四次給付,即 1.簽約時含訂金 2.用印時 3.完稅時 4.交屋時,而之前支付的訂金可以抵扣相應金額的簽約款,賣家也可以要求買家就剩餘的款項簽立尾款擔當本票;若有銀行貸款,貸款金額通常視為尾款於交屋時給付,其餘自備款部分則分別在前三次給付,各次給付金額於簽約時由雙方約定。

注意事項

1.買家應該注意簽約當天的土地及建物坪數是否正確、有沒有限制登記尚未塗銷的,在土地使用方面是作為住宅區還是工業區等等,更應該特別注意目前賣家的銀行抵押設定金額是多少,可以用來當作支付賣家各期價款的根據。 2.契約的當事人原則上應該要由本人親自來簽約,如果無法親自前往則應該提出授權書,其內容要有出售不動產的座落地址以及特別授權代理哪些權利等,並且需要提出本人的印鑑證明(必須和授權書上的用印者一致)。接著由代書核對雙方身份證,確認簽約當事人無誤後由雙方簽名蓋章。假使當事人是未成年人時(未滿二十歲並且尚未結婚者),應該由法定代理人來簽約。 3.契約書內必須以數字寫明者,例如坪數、金額或持分等,應該要用國字大寫比較適當,以免日後會有契約變造或是爭議。且要注意簽約日期的填寫,假使契約裡有文字修改的地方,必須要有雙方的簽章;如果契約書有兩張以上,應該注意逐一檢查每張契約,避免以後產生問題。 4.若無法親自前往,請記得一定要事先準備好印鑑證明和代理人的授權書 。 【房地王編輯部/小菁整理】 參考出處:591房屋交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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