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的流程第四步-完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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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稅是產權移轉過程中的一個流程,稅捐機關針對代書申請移轉的不動產開立應該課徵的各項稅費單據,接著買賣雙方繳納稅款完稅後,地政機關必須檢視所附各項完稅的單據,才能核准並且完成移轉登記。
流程
1.繳稅 賣家應繳土地增值稅,而賣出後次年應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若是賣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時,需要負擔塗銷登記費,假使有其他欠稅如房屋稅、地價稅、工程受益等也需要完稅。 買家應繳納契稅、印花稅、代書費、登記規費。最後雙方依實際交屋日按天數比例分擔者計有水、電、瓦斯費、房屋稅、地價稅。 2.付完稅款 買家將完稅款交給賣家後,假使賣家是代理人的話,一樣需要驗明身份;完稅後買家支付第三次價金予賣家。注意事項
1.買賣雙方繳納完稅後,應該要保留繳款收據正本以備以後使用。 【房地王編輯部/小菁整理】 參考出處:591房屋交易網關於記者 列車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