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約注意事項

列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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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在決定好要購買的房屋時,除了在簽約前應該預先審核買賣契約書內容之外,在簽約時更應該注意買賣契約內容,對於產權移轉、付款方式及違約責任等事項也不能忽視,這樣才能夠確保您購屋的安全,以下是針對中古屋部分提出 6 項簽約時應該注意的事項,以供參考。

項 目

審 核 內 容

1. 審核產權

1.買賣建物的門牌與看屋標的之門牌相同 2.審核內容包括權狀、謄本、地籍圖及契約書 3.調閱簽約 12 小時前的土地建物謄本,以確保產權完整及了解是否有其他特約事項 4.簽約人應為所有權人,若不是所有權人應檢具授權書

2. 稅費分算基準

1.地價稅房屋稅一般以過戶日或交屋日為分算基準日。 2.基準日之前,稅款應由賣方按月份比例分算應繳交金額;基準日之後,稅款應由新買方按月份比例分算應繳交金額。

3. 貸款額度

在契約中清楚,一般自備款三成、貸款七成

4. 付款流程及方式

<委由仲介公司辦理> 簽約、用印、完稅前三個階段,應各繳成交總價款的10金額;剩餘的70%尾款應該在交屋時繳清。 <若雙方為自行買賣時> 在簽約、用印、完稅前三個階段,應成交總價款的50%金額;剩餘的50%尾款應該在交屋時繳清。

5. 交屋日期

約定清楚雙方依據時間辦理尾款結清房屋點交手續,以及其他相關的管理費、水費及瓦斯等費用之分算。

6. 車位權屬

首先必須了解所購買的車位屬性,區分如下: ◎ 法定停車位:假使建商將停車位列入公共建設,則能出售給該區所有建物區分所有權人;假使要出售給非該區分所有建物所有權人時,必須具有獨立權狀才行 ◎ 增設停車位:可以外賣給他住戶,不限制只能出售給該區分所有建物區分所有權人。 ◎ 獎勵停車位:不限制只能出售給該區分所有建物區分所有權人。 ◎ 另管理委員會的停車辦法辦理,需事先進行了解

【房地王編輯部/小菁整理】 參考出處:高雄市政府地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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