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印和完稅時應該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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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印 ( 備證 ) 時應該注意的事項
買賣雙方將報稅、過戶等所須知的證明文件交付給承辦地政士,並由承辦地政士負責在增值稅申報書、契稅申報書、所有權移轉契約書及登記申請書上蓋好買賣雙方印鑑章的手續,而此時買方需要給付賣方第二期款。 有關備證流程及注意事項如下: ◎ 備證流程 1.先將證件備齊,包含印鑑章、六個月內的印鑑證明二份、戶口名簿影本二份或戶籍謄本二份。 2.由承辦的地政士負責在增值稅申報書、契稅申報書、所有權移轉契約書及登記申請書上蓋好買賣雙方的印鑑章。 3.若買方需要辦理銀行貸款也應該在此時決定貸款的銀行及資料用印。 銀行申貸作業程序(辦理需要2~3週): 收件 ─ 審查 ─ 估價 ─ 對保 ─ 用印 ─ 核貸撥款 ◎ 注意事項 1.請承辦的地政士仔細比對雙方印鑑章與所附的印鑑章是否相同 2.應該準備的證件是否齊全 3.交給承辦地政士的證件應該要影印一份交給地政士簽收,以免以後產生爭議。完稅時應注意事項
當稅單核發後,由承辦地政士通知買賣雙方來完成稅款的繳交,買方並在此時給付賣方第三期款。 有關完稅流程及注意事項如下: ◎ 完稅流程 1.稅捐單位會先核發稅單 2.承辦的地政士會通知買賣雙方在一定時間內繳交契稅和增值稅 買方應該備齊的證件及款項: 印鑑章、交付完稅款、簽立與尾款同面額的商業本票交給承辦的地政士、承辦的代書開始進行過戶和設定其他項權利 3.承辦地政士同買賣雙方約定完稅時間和地點 ◎ 注意事項 完稅時承辦的地政士為了保障賣方權益,將會要求買方簽立和尚未給付尾款相同金額的商業本票作為保證,並且保留在承辦的地政士處,而交屋時應該在買方給付尾款後交還該本票。 【房地王編輯部/小菁整理】 參考出處:高雄市政府地政處關於記者 列車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