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管房貸制度 負債比將納入審核條件

列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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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王記者/萬真彣報導】房市當前一頭熱,為了降低銀行房貸承作風險,並遏止投資客炒作房產,金管會與中央銀行於前日召開的「金融監理聯繫會議」中,擬聯手制定新房貸指標。會議中提出,因應目前穩定房市措施,未來房屋貸款制度除了評估房貸成數外,也將強制考量房貸貸款人的負債比,避免放款機構只以擔保物(房屋)價值為重,卻忽略借款人的還款能力;而負債比的增訂,可明確了解借款人的償債能力、還款來源,以降低銀行授信風險。

房貸+債務<收入×規定倍數     方可辦理房貸

有關審核申貸者負債比是否符合貸款條件的算法,即房貸總金額不能超過申貸者收入的規定倍數;亦或房貸加計其他債務,不得超過收入的規定倍數。至於倍數的範圍為何?金管會副主委李紀珠表示,因北、中、南各地域的所得差異甚大,若定一個上限,未必符合所有縣市的比率,所以還需細部調查各區民眾的收入狀況,以制定出合理的數值。然而,即使是民眾的收入,仍無法代表其全部的償還能力,所以李紀珠認為,應儘快商討出其他考量指標做配套。

負債比=總負債÷總收入

簡而言之,負債比即為總負債除以總收入。而負債比分為主負債、從負債兩種,主負債為卡類欠款(如信用卡、現金卡)和信用貸款;從負債則為車貸、房貸。過去國內銀行承做房貸,主要是依據房屋狀況及其座落地段評估其價值,以決定房貸成數的多寡,但擔保物價值(房價)隨時都有變動的可能,對銀行而言,控管風險較大;將來房貸加入負債比這個變數後,可降低金融業者的承擔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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