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都更政策再調整!整建維護補助最高2,000萬 老屋增電梯、外牆整新同步加碼
台北市屋齡結構逐漸老化,除了拆除重建,「整建維護」也成為改善居住安全與延長建築使用年限的重要選項。近期相關法令一次出現多項重要政策變動,包括整建維護補助、老屋增設電梯、外牆安全整新與結構補強、自行劃定更新單元、都更審議原則、撤銷同意作業,以及都市更新條例第51條權利變換執行疑義等。
整建維護補助提高,最高可達2,000萬元
這波調整中,對老屋社區最直接的利多就是補助額度。
台北市「整建維護得來速」大致分為A、B、C三種方式。A類「都更程序整維」涵蓋建物外牆安全整新、共用部分修繕、增設電梯及結構補強,一般補助最高為總工程經費50%、上限1,200萬元;符合策略地區、整建住宅等加碼資格者,補助可提高至80%,最高2,000萬元。
C類「簡易程序修繕」同樣涵蓋外牆安全整新、共用部分修繕及結構補強,一般補助最高50%、1,200萬元;符合特定條件者也有加碼機制。這次調整相較過去補助額度明顯提高,對於沒有立即重建條件、但已有公共安全與居住品質改善需求的老舊社區更具吸引力。
老公寓增設電梯,簡易程序最高補助300萬元
針對高齡化城市最迫切的無障礙需求,B類「簡易程序電梯」專門處理老舊建築增設電梯,一般補助最高為工程經費50%、上限300萬元。
加碼資格也納入「人」的需求,例如建築物設籍者包含65歲以上長者、育有3歲以下子女、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長照需求2級以上者,以及身心障礙者等,反映政策已從單純改善建築硬體,逐步朝高齡、育兒與無障礙居住需求延伸。
都更案件審查更明確,「補正」不是無限期
除了補助,這次法令調整另一個重要方向,就是讓都市更新行政程序更加明確。
依最新「臺北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案審查與處理撤銷同意作業要點」,案件如果經審查不合規定但仍可補正,原則上補正以兩次為限:第一次期限60日、第二次30日;第二次通知後仍未補正,或補正後仍不符規定,案件即可遭駁回。
包括未依法舉辦公聽會、同意比例不足、權利證明文件不完整,以及部分權利變換程序不符規定等,更可能直接影響案件是否能繼續推進。對實施者與整合團隊而言,未來前期文件、同意書與法定程序的完整性更加重要。
都更同意可以撤銷,但程序與時間點很重要
「簽了都更同意書之後能不能反悔?」一直是屋主最關心的問題之一。
新規範進一步釐清撤銷同意的處理方式。例如因分配條件改變、法院判決同意無效,或意思表示涉及錯誤、詐欺、脅迫等法定情況,可能影響原同意書是否繼續計入法定同意比例。
如果扣除相關同意書後,整體同意比例仍符合法定門檻,案件可繼續進行;但若因此低於法定門檻,主管機關得通知申請人或實施者限期90日補正,逾期仍未達標,案件可能遭到駁回。
權利變換第51條也有新函釋
另一項值得都更地主注意的,是都市更新條例第51條的執行疑義。
依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函釋,權利變換後應分配的土地及建築物,如果因折價抵付共同負擔後,導致未達最小分配面積單元,在「共同負擔範圍內」可改採現金繳納,而且無須取得實施者同意。
但如果是超過共同負擔範圍的額外選配,則原則上宜由實施者與所有權人合意,或事先納入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的分配及選配原則;如產生爭議,再由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處理。
從「拆除重建」走向「重建+整建維護」雙軌
從這波政策可以看出,台北市面對大量老舊住宅,都市更新已不再只有「拆掉重建」一條路。
一方面透過提高整建維護、外牆安全、結構補強及增設電梯補助,降低既有社區改善居住環境的財務門檻;另一方面則持續修正都更審查、同意撤銷及權利變換規範,讓重建型都更的遊戲規則更加清楚。
對屋主而言,如果社區短期內難以取得足夠重建共識,可以先評估整建維護、外牆改善、結構補強或增設電梯;如果基地條件、整合程度與市場價值已具備重建條件,則可進一步評估完整都市更新。
未來老屋資產的價值,不只取決於「能不能重建」,也取決於社區能否選擇最適合自身條件的更新方式。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臺北市都市更新處、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社團法人臺北市都市更新整合發展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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