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名詞教室 房貸遲繳的違約金
[房地王/吳正治報導]
前一陣子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了最新版的「個人購屋貸款」的定型化契約,裡面主要提到的項目是「房貸遲繳的違約金」項目,一般人都會乖乖地、每個月去繳交房貸,所以不太會注意房貸遲繳的問題,但是事關購屋繳款的權益,每個背負房貸壓力的民眾還是應該好好學習「房貸遲繳違約金」的這門課程,才能確保自身的權益。 ▲買房子之前,要先計算自身財務狀況,才不會日後繳不出房貸。
每個向銀行申請房屋貸款的民眾,在取得借款之前,銀行都會和你簽下一張「落落長」的房屋貸款合約書,但是內容實在是太長、字體又太小了,所以一般人都不會仔細研讀,以致於忽略掉不少自身權益的條文。其中一條就是有關「房貸遲繳的違約金」罰責,也就是當購屋民眾一時之間繳不出、或延遲繳了每個月的房貸金額時,銀行是有權利要求購屋民眾多付違約金的。 金融業者表示,如果民眾是過期一、兩天還沒有繳交房貸(或是代繳的銀行帳戶金額不足),銀行行員會先打電話通知補繳,此時房貸戶趕緊去繳完款,銀行不會收取任何違約金,也不會影響日後的金融信用紀錄;但是如果是1個月以上都遲繳房貸,銀行就要收取違約金了。 ▲繳不出房貸,房子不會立刻被法拍,而是要面對可能而來的違約金。
目前金融機構向民眾收取遲繳房貸的違約金有兩種方式,第一種是採「固定金額」方式,每次大約是1,000~1,500元(各家金融機構規定各不同),收取的期限原本沒有上限,但是這次金管會則規定:明年8月起,最多只能收取3期(即3個月)。 第二種則是採取「固定利率」的方式收取違約金,也就是欠繳的期間在6個月以內的,「本金加利息」要乘上「房貸利率的10%」算出違約金,而且還要依遲繳時間的長短、分「兩段式」來計算,遲繳6個月以內的,要乘上「房貸利率的20%」算出違約金。 ▲銀行對於遲繳房貸的情況,都有計算違約金的規定。
例如老王每個月要繳交的「本金加利息」的房貸金額一共是3萬元,房貸利率是2%,結果他遲繳了4個月的房貸金額,那麼他第4個月要付的遲繳房貸違約金就是 (3萬×4個月)×(2%×10%)=240元,當然第1到第3個月也都要多付不同金額的違約金。 原本以「固定利率」的方式收取違約金,金融機構可以收取的期限也沒有上限,但是金管會這次修改購屋房貸的定型化契約之後,金融機構最多只能收取9期,目的就是要金融機構趕快和繳不出房貸的民眾達成債務協商,看是要延長房貸還款期限、還是先還利息就好,而民眾也就不必一直背負越來越高的違約金重擔。
新聞提供:房地王-新屋在地網 http://housetube.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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