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關鍵字 日照權益要好好爭取

無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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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王/盧振池報導]  

最近幾年各大都會區的都市更新案相當熱絡,再加上容積轉移、獎勵容積的情況盛行,使得市區的住宅大樓越蓋越高,根據營建署最近一年的統計,大樓高度將近100公尺(樓層超過30層)的大樓數量就有超過90棟之多,雖然可以繁榮都市經濟、提高土地利用效能,但是也增加了都市計畫的人口負荷,更影響周邊鄰房「日照權」的權益,使得這一類的抗議事件有增多的趨勢。  

日照權益 ▲現在的居民越來越注重日照的權益。 

所謂「日照權」顧名思義就是,民眾的居住環境享有日光照射的權益。由於歐美國家及高緯度的日本,平日的日照時間已經比一般國家少,因此不容許隔壁的樓房有影響住戶享有日照的權益,於是在這些國家的建築相關法規裡,都有註明不得侵犯居民日照權的條文。房地名詞教室 什麼是陽光屋?   雖然上面說的日照權的定義很簡單,歐美各先進國家在法律上也有明文規定,保障大樓周邊住戶的日照權法令,但是翻開台灣現有的各項法律,都沒有類似「日照法」的相關法令可以依循,只有在現行的《建築技術規則》裡面的《建築設計施工編》有三個條文內容提到對民眾日照權的保障:  

居家環境 ▲居住環境如果日照不足,民眾容易生病並造成憂慮等心理問題。  

  1. 第23條第2項規定:樓高7層樓以上或是高度超過21公尺的住宅區建築物,在「冬至」當日所造成的日照陰影,應該要使得鄰近基地有一小時以上的有效日照時間。

 

  1. 第24條第1項也有註明:未實施容積管制地區的建築物也適用上面日照時間的規定

 

  1. 第40條規定:住宅至少要有一個居室的窗戶可以直接獲得日照。

  從以上的規定條文可以看出,《建築技術規則》已經有把日照的時間、規範的計算基準日(冬至日為基準日)、妨礙日照權建築物的高度、樓層等定義規範得很明確,因此這些年發生的不少鄰樓建案、或鄰居的增建妨礙日照權的紛爭,地方法院都是從這三項條文的內容做為判決的法令依據,民眾的日照權如果受到侵害,記得要爭取自身的權益。  

高樓大廈 ▲商業區的高樓大廈更多,住戶的日照權益深受影響。  

但是美中不足的是,以上的日照條文卻沒有把商業區列入規範之中,但是國內卻還有不少住宅是位在商業區裡,導致這些住戶的日照權無法獲得如同住宅區的住戶那樣的保障。所幸營建署已經修法要把商業區的住戶日照權益也納入其中,然而這又會造成商業區新建案樓層開發、以及土地使用分區要重新檢討等問題,對於未來商用不動產的影響層面值得好好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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