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網路平台竄起 小心日租套房違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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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王/胡兆陽報導]
「趁跌價,買套房出租當包租公」是不少投資客打的如意算盤,如果是長期出租給一般的房客,適法性的爭議就比較少。不過,受到最新全球民宿網路平台業者的陸續竄起,以及國際旅遊產業的興盛,不少民眾開始買下小套房,但是卻轉為加入這些民宿網路平台的一員,成為「日租套房」的包租公,這就有很大的適法性問題,值得有意投入此種新興房地產投資的人好好想一想。
▲近年來觀光人數大增,日租型套房商機也跟著出現。
所謂的「日租套房」,並不一定只能出租一天的意思,而是近年來國外所掀起一股「共享經濟」熱潮也引進到了台灣,讓背包客或各地的遊客在網路上就能租到位在市區精華地段的套房,租個一天或數天都有可能,而且住宅產品也不限定是套房,包括「日租公寓」、「日租屋」等短期租約的住宅或名稱都算是同一類型的產品。
法界人士表示,不論是日租套房、日租公寓還是日租屋,目前在國內的法令上都被認定是違法經營,原因是政府主管機關把日租套房的房客認定為旅遊、觀光客層,所以劃歸為「發展觀光條例」裡的旅館住宿業的管理範圍。既然是屬於旅館業,屋主就必須要有申請旅館住宿登記證、一樓要有大廳、設立櫃台查驗身份、屋內及屋外還要定期通過各項消防安全的檢查、為旅客投保公共意外險等等。
▲日租套房最常出現在觀光區或市中心的精華地段。
但很明顯的是,市面上的日租型套房都是屋主直接刊登出租廣告、或是由網路平台召租而成,別說是旅館住宿登記證、一樓大廳設立櫃台、房屋定期通過各項消防安全檢查全部都沒有,就連刊登在網路上的實景照片,有很多都和現場實際的房間內容落差極大,導致許多投宿糾紛的發生。
對於日租型套房的屋主而言,如果出租房屋的地段很好(距離捷運站3~5分鐘路程、商業區範圍),或許可以賺到一夜2,000~3,000元的租金收入,以每個月只保守出租20天計算,一個月就可以賺到近6萬元的租金收益。但是一旦被政府機關查獲違法經營的事實,將被依違反「發展觀光條例」開罰9萬~20萬元不等的罰金,而且還可以連續處罰,相當不划算。
▲背包客十分依賴捷運,因此捷運站旁的套房特別容易出租。
尤其這一類的日租型套房大多藏身在住宅戶數多的商業區大樓裡,每天有不同的房客(甚至是各種不同膚色的國際旅客)進進出出,有時還會帶來喧嘩、吵雜聲響,同棟大樓的住戶必定會為了社區的居住品質而勇於向觀光局檢舉,所以有意從事日租型套房的屋主還是避免以身試法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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