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屋辦房貸 別被銀行硬搭房貸壽險
[房地王/盧振池報導] 最近中央銀行接連調降利息,使得國內銀行業的資金更為寬鬆,因此不少民眾購屋意願提升,連銀行業也樂得重新衝刺房貸業務,並把開發相關保險、信託業務。但是卻也引發不少申辦房屋貸款的糾紛或權益受損之處,購屋民眾要特別留意。 ▲如果借款人不幸往生無法還房貸,房貸壽險可以避免房子落入法拍市場。
最近購屋客戶和銀行之間的紛爭,主要來自房貸壽險的業務。所謂的「房貸壽險」 是指「針對房屋貸款風險」的一種保障險種。例如當房貸的借款人(也就是房貸壽險的被保險人)意外身故、或全殘無工作能力去付房貸時,房貸壽險就可以負責把剩下未繳的房貸金額理賠給銀行,以免房子因為沒錢繳房貸而被法院拍賣。
清償房貸之後的剩餘保險金,還可以留給被保險人或他的法定財產繼承人,達到真正的「債不留子孫」、「家人無後顧之憂」境界。例如房貸壽險的保額是500萬元,房貸還欠銀行400萬元的時候借款人就過世了,此時其他家人不必代繳這400萬元,而且扣除房貸之後的100萬元(500萬減400萬元)還能留給家人運用。
房貸壽險常見紛爭列表
項 目 | 銀行違法事項 | 說明 |
申請資格 | 沒辦房貸壽險就不核准房屋貸款 | 房貸壽險和房屋貸款非必然關係的業務 |
交換條件 | 申辦房貸款險可獲得房貸利率優惠 | 不可用利誘的方式銷售房貸壽險 |
保險身份 | 被保險人登記為借款銀行 | 要保人必須和被保險人一致 |
繳費方式 | 銀行要求一次繳清房貸壽險的費用 | 民眾可選擇一次繳清或按月繳納 |
看起來房貸壽險業務似乎對購屋民眾相當好用,然而大部分的糾紛就發生在銀行都只講好的,自身的權益卻要民眾自己去發覺。例如銀行的主管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金管會」)早就規定,銀行銷售房貸壽險商品,不可以和申辦的房屋貸款有「交換」、或「利益」的條件約定。換言之,民眾可以向銀行確保以下的自身權益:
一、沒買房貸壽險,也能申請房貸
民眾申辦房屋貸款時,銀行不能強迫推銷房貸壽險。如果銀行對借款人完成信用徵信階段,卻要求申辦房貸壽險才能核准房貸,銀行就違反規定了。 ▲房市轉為小小熱絡,房貸相關權益成為民眾應該注意的話題。
二、沒買房貸壽險,銀行不能藉此調高利率
假設銀行最後核定給你的房貸利率是2%,然後對你說:「附加申請房貸壽險,可以降房貸利率為1.9%」,銀行這樣做也違法了。
三、房貸壽險費用也可以分期繳
如果民眾自己同意購買房貸壽險,銀行卻規定只能一次繳清(稱為「躉繳」)房貸壽險費用(甚至還要求從核准的房貸金額中扣除),民眾可向金管會檢舉,因為房貸壽險的保費是可以用「月繳」方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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