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如何申請為住家稅率課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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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供公司、倉庫等營業用的稅率為3%,作住家用的稅率是1.2%,供醫院、診所、事務所用稅率為2%;您的房屋如果原來是供公司使用,然後因為租約期滿、提前解約或中斷租約,改為住家使用時,請趕快申請按較低之住家用稅率課徵,稅率相差了1.5 倍;房屋稅是按月計算的,只要在當月15 日以前申請變更為住家用,當月份就可以改按住家用稅率課徵,若在當月16 日以後申請,次月份才可按住家用稅率課徵。
要申請為住家稅率時,記著帶著權狀、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身分證及印章,到當地的稅捐處之後,服務台人員就會跟你說到幾號櫃檯辦理,手續很簡單,只要填一張自用稅率申請書,再把文件拿給他們影印後,接著稅務員會找時間到你家勘查現在使用情況為何,只要能夠符合自己住宅且又無營業的話,稅捐處就會把你的房屋稅單就會改為住家用稅率了。
舉例說明
大熊的房屋出租給小杰開公司使用,1 年房屋稅為6,000 元,後來小杰因為某些原因就不再續租,所以大熊就'將房屋另外出租給小黑作住家使用;大熊同時向稅捐處申請房屋使用情形變更,房屋稅變為2,400 元,如此一來就能節省3,600 元,相差了1.5 倍,差距可以說是非常的大。 【房地王編輯部/小菁整理】 參考出處:臺北市稅捐稽徵處-稅法簡介關於記者 列車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