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地稅復徵 助抑制房價、地方開發

房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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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王記者/萬真彣報導】為遏止財團養地炒作,助長房地產狂飆的歪風,財政部已獲行政院同意,將停徵26年的空地稅,於下周正式採「分區、分期」制恢復徵收,各地方政府農曆年前可依當地現況劃定區域、擬出空地開發期限,一旦特定區逾期未開發,可自行決定是否加徵2~5倍不等的空地稅或直接實施「照價收買」。至於停車場是否納入開徵空地稅的範圍,各地方政府也有自行評估的權限。

分區、分期實施     違法加課2~5倍空地稅

空地稅在民國74年經濟景氣低迷時,宣布暫停徵收,但26年來物換星移、世事變遷,囤積土地養蚊子,待房價飆漲再高價賣出以賺取暴利者,比比皆是,助長房價不合理飆高等亂象;因此,財政部決定將恢復空地稅的徵收,依「平均地權條例」第26條第1項規定,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私有空地,得視建設發展情形,分別劃定區域,限期建築、增建、改建或重建;逾期未建築、增建、改建或重建者,按土地應納地價稅基本稅額加徵2~5倍空地稅或照價收買;土地稅法第21條也有類似規定。此舉不但有助推動土地開發、加速地方建設,也可避免養地炒作,發揮抑制房地價超速飆漲的功能。

台北、新北市應優先施行     台中、高雄市確定不徵

但空地稅徵收或照價收買的實施與否,有賴地方政府各別衡量,中央政府並無強制全台執行;目前推估,不動產炒作較嚴重的台北市、新北市,可能會是優先推動的區域,而對炒作風氣較不盛的其它縣市而言,衝擊不大,一般民眾將不受影響。日前5都之中的台中市、高雄市已相繼表示暫時不考慮課徵,而台南市政府也已成立專案小組做謹慎評估,決定是否開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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