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法拍屋 支付命令莫輕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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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王/吳正治報導]
大部分的民眾對法律訴訟知識不足,以致於讓自己陷入背負莫名債務的危機,連房屋都要被拍賣償債。最近最熱門的法律名詞就是「支付命令」,不少人以為是這是新的詐騙手法而輕忽它,結果為了保住自有的房子別被法拍,後續到法院的訴訟程序被搞得疲於奔命,值得有房子的民眾特別留意。
▲不理會法院的真通知,當心房子被法拍。
所謂「支付命令」簡單的說就是,債權人(被借錢者)透過法院發給對債務人(借錢者)的存證信函,只是它是個不可被忽視的信函。債權人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之後(只要寫支付命令聲請狀、理由、借據等,再加500元聲請費),法院只會針對債權人聲請的文件(例如借據、欠錢簽約書等)做審查,不會通知債務人開庭或詢問過程,只要這些文件沒有問題,法院就會發給債權人「支付命令」的合法公文。
▲支付命令的法院效力程序圖。
很多人都聽過:「支付命令效力等同法院判決」這句話,但是到了這個階段,「支付命令」還只是一份法院的公文,不屬於「確定的」支付命令,所以還不是法院的判決。債權人必須把支付命令寄給債務人,如果債務人在收到支付命令20天之內,沒有向法院提出「異議」,這個支付命令就算「確定」了,也就等於法院已經判決定讞「債務人必須償還債權人所提的這些債務」。
法院的通知要查證
今年初就有一位老婦人在家中收到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說是她積欠了某人5,000多萬元的債務,任何人都會覺得是詐騙集團的手法,所以老婦人也不加以理會,當然也不會向法院提出異議。結果20天的期限過去之後,這項支付命令自動生效成法院判決,這個詐騙集團已經成功變成老婦人真正的債主,老婦人的財產將被扣押,連房子也會被法院拍賣來還債。 ▲不理會法院的真通知,小心房子被拍賣。 法界人士表示,這個看似極不合理的支付命令,卻已經真實上演並影響許多民眾的財務安全,現在已經有立法委員準備修法,讓支付命令的聲請條件再嚴謹一些,但是修法永遠緩不濟急,要避免自己的房子被無理的法拍或財產被扣押,必須謹記以下的處理流程。一 確認支付命令的真偽
在家收到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時,要立即找出支付命令裡面的法院承辦人電話,然後打電話詢問此法院是否真的有發出這張支付命令。如果法院承辦人的回覆是「沒有」,那就不必理會這張假的支付命令。 ▲支付命令的送達時間,以郵局的掛號簽收日為起算日。二 提出異議
如果法院承辦人的回覆是「有」,那麼就要趕在20天之內,向法院以書面的方式(以電話告知無效)提出異議(可以不附理由)給承辦人,這項支付命令就會因為債務人的異議而進行「聲請調解」的階段,債務就不會立即產生。三 聲請再審
如果20天之內沒有向法院提出異議,之後才發覺支付命令已經生效,此時被害人就要向法院聲請「再審」的訴訟(到了這個階段,就要很麻煩的找律師、打官司了),讓法院去實質審理不存在的債務之爭,不然名下的房子就會被強制拍賣、抵債了。 新聞提供:房地王-新屋在地網 http://housetube.tw關於記者 asusw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