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攪局 贈與成為避稅招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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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王/吳正治報導]
在投資理財界有個有趣、卻又發人省思的名句-「用得到的是你的財產,用不到的是你的遺產」,這句話尤其對房地產而言,更是十分寫實的銘言。這是因為大部分的父母都只有一間房子供自住,就算房價上漲了很多,房子自住不能賣也享受不到增值的好處。一旦往生之後,由子女繼承這間房子之後,就變成子女的財產了。
▲「有土斯有財」的觀念,讓為人父母都想留房地產給子女。
此時,只有名下有好幾間房地產的父母,可以在生前賣掉有獲利的房子享樂,或留下售屋款給子女當購屋自備款。不過,最近財政部不斷推出囤房稅及房地合一課稅的政策之後,已經有越來越多的父母,選擇在生前就把房子以「贈與」的方式過戶到子女的名下,以便能節省更多的稅賦。
▲預售屋若贈與給子女,也要記得向稅捐機關辦理申報。
房產代書業者表示,現行的法令規定:受贈及繼承而來的房地產,不受奢侈稅的限制。也就是說,如果父母親出售兩年內才買到的房子,要被課徵10~15%賣屋總價的奢侈稅。
但是如果把這間房子以「贈與」的方式過戶給子女,就不會列為課徵奢侈稅的目標,但有人卻利用子女名義,再行使「賣屋」之實。而稅務機關是以「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為計算贈與稅的基礎,和房屋市價相差至少一倍以上,所以最近幾年國人贈與不動產的案件才會不斷上升。
根據內政部的統計資料顯示,2010年上半年透過「贈與」的方式移轉建物棟數為1.8萬棟,到了2012年上半年就變成了2.3萬棟,今年(2014年)上半年已經成長到2.8萬棟了,平均每兩年的成長率高達20%以上。
可見有越來越多的父母有鑑於未來房地合一課稅及囤房稅的趨勢,選擇儘早將名下的不動產移轉到子女的名下,寧可讓辛苦打拼而來的房子贈送給子女,或是讓子女早一步去接手房屋貸款,也不要變成看不到、也用不到的遺產。
▲財政部決定將嚴查「假贈與、真買賣」的不動產交易行為。
然而,想避開奢侈稅的多屋族父母也不必高興的太早,因為財政部今年已經宣示將擴大查稅的深度,類似這種「假贈與、真買賣」的不動產交易行為,已經涉及利用法律條文逃漏稅款,所以列為最近財稅單位嚴查的對象,而且清查的案件已經回推到奢侈稅實施的那一年,尤其是「買進、馬上贈與再立即賣出」的不動產案件並不多,嚴查起來相當容易,想避開奢侈稅的房市投資者還是採取「長期持有」較為保險。
新聞提供:房地王-新屋在地網 http://housetube.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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