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課稅轉彎 日出條款有利房市

無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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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王/胡振池報導] 討論多時的「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方案,日前在財政部前往行政院報告時曝光,新的修正方向比原先的方案稅率減輕不少,但是有許多減稅項目和取得房屋的時間、價格有關的「日出條款」,值得最近打算賣屋或買屋的民眾先弄清楚。 這次財政部向行政院報告的「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方案內容,和以前幾個版本最大的不同點就在「新制上路前5年獲得的售屋利得,才適用房地合一新稅制」的條款,又稱為房地合一的「日出條款」。 27 ▲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新方案的藍色、紅色買屋時期,在賣屋時課稅制度大不同。 什麼是「日出條款」?簡單來說,法律條文或合約中規定「部分或全部」的條文開始生效的日期,目的是讓這個條文在生效前,能夠有實施前的準備措施或配套方案,以免全面性的「溯及既往」,造成民眾太大的權益損失。 以先前財政部提出的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方案為例,規定法案實施之後的所有賣屋獲利,不管幾年的新屋、中古屋,通通要按照實際賣屋的價格課稅,不能再按現行的「房屋以房屋評定現值」、「土地以公告地價」分開計稅。由於不動產市價和公告現值相差很大,所以這兩種計算方式的不同,至少產生2~10倍的稅負差距。 27 ▲新的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將有日出條款。 如此一來,假設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實行的日期是民國105年1月1日,那麼房市裡所有想賣屋、保住獲利的民眾,一定會集中在民國104年12月31日以前賣掉房子,這樣就能躲避新稅制帶來的重稅威脅,以買賣不動產獲利500萬元為例,大概可以省下150萬~200萬元的稅負。 但是對不動產市場而言,今年的房市賣壓將會無比的沈重,房產業者甚至以「崩盤的一年」來形容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實行的前一年房市,因此不僅各地的不動產公會接連向政府表達立場,連不少立法委員也覺得財政部的出手可能太重,有意擋下此方案,即然此案過關機會不大,財政部只好自行再修法案內容。 27 ▲房地合一實價課稅舊方案對房市殺傷力極大。 現在新方案有了「新制上路前5年獲得的售屋利得,才適用房地合一新稅制」的日出條款,也就是「5年」的緩衝期,使得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實行日期如果是民國105年1月1日,那麼民國99年12月31日(含)以前取得不動產所有權的屋主,不論何時賣屋都適用現行的「房屋以房屋評定現值」、「土地以公告地價」分開計稅方案,當然就省下150萬~200萬元的稅金,房市的賣壓也就不會那麼嚴重了。 新聞提供:房地王-新屋在地網    http://housetube.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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