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宅房地合一稅放寬 掌握買房省稅要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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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王/盧振池報導]
財政部送交審議的房地合一稅制終於定案,預計將對自用住宅的出售採取「輕稅」的方案,然而要符合自用住宅的條件可不少,尤其對多屋族或是常常換屋的民眾,有許多避稅的眉角在購屋時就要留意,才能在賣屋的時候確實達到省稅的優惠。 原先房地合一稅制最大的爭議,就在「一戶一屋而且是自住的用途,才可以免課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換句話說,只要有第二間房子賣出,都要被實價課稅,如果夫和妻各有一戶房子想要在賣屋時避稅,就只能辦理離婚、變成自住才行,這樣的內容在立法院審議時也會遭遇有很大的阻力。
▲財政部房地合一稅定案,對房市有利也有弊。
因此,這次財政部放寬房地合一課稅對自用住宅的認定,改為符合以下的每一個條件,就能賣屋時免實價課稅:
- 不限一戶一屋
- 要有自住的事實
- 六年內只能適用一次的自用住宅售屋
- 每次賣屋成交價不得超過4,000萬元
項目 | 奢侈稅 | 房地合一稅 |
賣屋稅率 | 持有1年以內稅率15% 持有1~2年稅率10% 超過2年免稅 | 持有2年以內稅率30% 超過3年稅率17% 長期持有可減徵稅率 |
自用戶數優惠 | 只限自住戶 | 6年內限定一戶 |
自用住宅總價優惠 | 無 | 4,000萬元以內 |
一、釐清自住還是投資用
如上述財政部所規定的,自用住宅出售免稅只能在6年內使用一次,所以如果換屋族買房子是用來「自住」的,就要有放6年的心理準備,此時就要考慮到這6年內家中的成員會不會有增加、房子要買3房、還是兩房即可?如果是首購族買屋,則不必擔心6年的自住期間限制,因為只要把戶籍遷入新家,賣屋時都可以享有免稅優惠。二、估算投資時間
如果是買來「投資」用的,持有的期間就變得很重要,因為比起現行奢侈稅的規定是:持有1年以內賣屋要課交易總價的15%、持有1~2年賣屋要課10%交易總價的稅金,新的房地合一稅制規定持有2年內賣屋要課30%交易所得(持有2年以上則是課17%)的稅金,和奢侈稅比起來也好不到哪裡,所以別以為新制實施就可以短線買賣房地產,採取長期方式來投資房地產,還是比較省稅,不能長期投資的就別買為宜。 新聞提供:房地王-新屋在地網 http://housetube.tw關於記者 無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