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不動產說明書有漏洞 了解3項漏洞保障自身權益

無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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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王/盧振池報導]   內政部公告的新版「不動產說明書」雖然已經在去年的10月1日路,你知道什麼是不動產說明書嗎?之前剛上路但是引起的房屋買賣爭議卻似乎有增無減,原來是新版的不動產說明書裡有許多的規定,不是語意不明確,就涵蓋範圍遺漏了其他不同的房屋交易類型。房產業者建議想購屋的民眾,看屋前還是得針對以下3項新版不動產說明書的漏洞做足功課才行。  

一 持有期間沒事,就不記載凶宅?

新版的不動產說明書裡規定要寫明:「建物的專有部分於產權持有期間,是否曾發生兇殺、自殺、一氧化碳中毒或其他非自然死亡之情形」,但是卻沒加上「包括前幾任屋主產權持有期間」,使得有心人可能先買下凶宅,然後再移轉產權給下一個人頭戶,這樣賣給不知情的買家就不必註明「凶宅」了。   7 ▲民眾可以到當地警察局查詢凶宅紀錄。   為了避免這種事情發生,買屋民眾不能完全相信新版不動產說明書的內容,而是還要向房仲業人員、房屋所在地的村(里)長、鄰長、社區管理委員會、警察局及鄰居查訪,看看房子以前有沒有發生凶宅情形比較保險。  

二 只加重規範房仲業,屋主呢?

新版的不動產說明書也加重了房仲業者(即不動產經紀業)的調查責任,舉凡前面的凶宅與否、產權問題、一直到新增的嫌惡設施和違建、開放空間、樑柱顯見裂縫等,房仲業者都要善盡詳細調查的責任。如果事後的買賣糾紛可歸咎於不動產說明書的內容不夠詳盡,房仲業者還要再負全責。   7新版不動產說明書加重了房仲業者的調查責任。   但是對屋主的部分,新版的不動產說明書裡並沒有明確加重屋主的責任,只有提到「若隱瞞重要交易項目」例如凶宅、海砂或幅射屋等,要面臨解臨約、罰款或減少價金並可能觸犯詐欺罪,只怕這樣不夠明確的新版規範,日後買家在打交易糾紛官司的時候,賣家依然會擺出不輕易讓步的高姿態。  

三 買成屋沒記載,不代表沒淹過水

新版的不動產說明書規定:預售建案的基地半徑300公尺以內的範圍,最近5年有沒有水災救助的紀錄(即淹過水的資料)?以及基地毗鄰範圍有沒有取得建照卻還沒有開工或施工中的建案?   7買成屋難以查覺附近有沒有淹過水。   但是這項規定卻沒有同步要求記載到成屋(中古屋)交易的不動產說明書中,變成買成屋的民眾自己要去調查周遭有沒有淹水紀錄才行,而不是不動產說明書裡沒寫「淹水紀錄」就真的沒淹過水。     專業房地產新聞、預售屋新成屋豪宅資訊請看>>    http://housetube.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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