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設施保留地釋出 有助房市發展

列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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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王/吳正治報導] 最近房地產業界最關心的話題就是,政府有意在4年之間,釋出面積達4,000多公頃的公共設施保留地,消息一出,房地產業者大表歡迎。究竟什麼是「公共設施保留地」?公共設施保留地釋出後,對房價已經很高的房地產市場又有什麼好處? 「公共設施保留地」顧名思義就是,土地的用途是公共設施(例如學校、公園、道路、綠地等),但是為什麼要加註、稱為「保留地」? ▲土地若能好好利用,對城鎮發展才有幫助。

眾多保留地沒錢徵收

這是因為政府要進行整體的都市計畫或開發時,會把眾多公有地、私有地一起規劃成上述的公共設施用地。但是又因為政府的財政赤字越來越嚴重,不僅沒有資金去開發政府的公有地,私有地也沒有錢向私有地主徵收,所以只能以「保留地」的方式,暫時擱置開發計畫。 問題是私有地一旦被列為公共設施保留地,就不能自己蓋房子,就算賣給建商也不能開發利用,整個土地價值幾乎都荒廢了(若是土地上原本就有住宅,則可以繼續使用、不需要先拆除),所以政府在稅賦上就給了公共設施保留地部分的減免優惠。 ▲私有土地若被列為公共設施保留地,就不能再開發利用。 例如一般用地的地價稅率現在是1%,但是公共設施保留地的地價稅率只需要0.6%,如果此塊保留地上沒有做任何使用,則可以免徵地價稅;一般土地買賣的時候要收取10~40%不等的土地增值稅,被列為公共設施保留地的土地買賣,則不必繳交土地增值稅;因為繼承、或直系親屬贈與而來的公共設施保留地,也不必繳納遺產稅及贈與稅。 其實就如大家所感受到的,台灣的各項公共建設完工進度都比較慢,現在要花大把鈔票才能完成徵收的公共設施保留地,開發及徵收的時程更會遙遙無期。所以這次主管機關-內政部才會建議中央政府,對外釋出已經劃定為公共設施的4,000公頃土地。對政府而言,可以讓為數眾多的公、私有土地儘快獲得開發利用,還能刺激周邊街廓的發展,人民對經濟成長才會真正有感。 ▲交通建設到位,不代表周邊公共設施保留地的開發也會跟著到位。

具平抑地價效果

對房地產開發商而言,能有更多的土地得到開發,業績當然就有成長的空間,雖然房市的住宅供給量可能因此增加,但是抑制房價的效果也會跟著出現,民眾買房子的欲望及能力也會增加,房地產業界才會有錢可賺。 尤其很多公共設施保留地都位在都會區裡,但是少子化的現象讓國中、小學校的招生名額越來越少,學校或校舍用地的閒置對都市土地的利用都是一種浪費,如果能夠變成都市人生活便利的商場,或高品質的生活空間,都是不錯的土地利用。因此這項公共設施保留地的釋出政策,房地產業界普遍都抱持肯定的態度。 ▲重劃區內若有太多未開發的保留地,將嚴重延緩重劃區的發展。 不過,每次只要有都市精華區的土地標售,總會形成另一波市區房價或土地價格不合理上揚的現象,因此這次公共設施保留地釋出的政策,必須有妥善的釋出計畫,才不會造成另一次房價飆漲的開端。 新聞提供:房地王-新屋在地網 http://housetube.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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