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樂購屋術 用定型化契約顧權益

asus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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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王/盧振池報導] 大家都知道買房子要簽約,目的是為了保障購屋時應有的權益,但就是不知道萬一簽了「不平等」的契約,結果購屋權益不僅沒有維護到,反而惹來一堆購屋糾紛,尤其購買預售屋的風險不小,一遇到糾紛可能畢身積蓄都化為烏有。 於是早在10多年前,內政部就推動了預售屋買賣的定型化契約,而且每隔數年會為了符合潮流變化而增添保障購屋者的權益條文。然而,少數建商吃定民眾一輩子可能才買一次預售屋,所以不太去注意有「預售屋定型化契約」這回事,違法不按照內政部的定型化契約去賣屋,使得民眾購買預售屋的權益受到損害。  224 ▲買預售屋之前,要先詳閱官方版的定型化買賣契約內容。 最近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布全台7縣市的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查核報告,結果32個預售屋建案中,竟然有30個建案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的比例占了93.7%。其中,有很多單一建案違規的情形就高達8~11個項目,可見市面上建商給的預售屋買賣契約書有很多對消費者不平之處,房產業者建議民眾,契約時要留意以下建商最常違反內政部定型化契約規定的項目:

一、房地面積誤差及價款找補違反規定

蓋很大規模的房子難免產生坪數的誤差,此時必須有房屋總價「多退少補」的措施,並記載在買賣契約書裡。以前預售屋建案有「面積誤差在1%以內,互不找補」的慣例,但是這項慣例早已被內政部改為「有誤差就要找補,而且買方補給賣方的價差以購買坪數的2%以內為限」,並納入定型化契約裡,民眾要特別留意自身權益。 224 ▲交屋時如果出現坪數誤差,記得要爭取該有的價差退款權益。

二、沒有寫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

有些預售建案的契約書內沒有標示建築基地的位置、面積,或是只寫了基地的地號卻沒寫段號等標示不齊全的情況,對於停車位的標示只有「所在樓層、編號」、「機械、平面」或「大、小」車位,卻沒有寫明車位的長、寬尺寸,很容易讓民眾產生誤解,甚至在交屋後才知道車輛根本停不進去。

三、沒有寫5%的交屋保留款

針對建商交屋、驗屋時出現的瑕疵,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書裡規定民眾可以保留房屋總價的5%當作交屋款在手中,等到這些驗屋看到的瑕疵都修好後才付給建商。但是很多預售建案的契約書裡不是沒寫明這項權益,就是只寫「1~3%」的總價或10萬~20萬元的交屋保留款,這些都是不符規定的金額。 新聞提供:房地王-新屋在地網    http://housetube.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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