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法律系列 房東在租約到期前可以帶人看屋嗎?
瀏覽數 : 1,539
作者:謝彥安 律師
阿信承租一間雅房,門外有客廳作為公共空間,原本住得倒也安樂,但最近因租期快到了,房東竟陸續帶人進入客廳及雅房參觀,令阿信不勝其擾,反映後房東僅說:「最近不景氣,我如果等到到期才找新房客,不就平白損失幾個月的租金?請你忍耐一下。」,究竟房東所言合理嗎?
很多房東不清楚,以為擁有房子的所有權,就可任意進入房客房間。所以在「房東要帶人看屋、房客有欠租、房東想打掃」等情況,房東往往於未經房客同意、或採取其他正確法律途徑(如催告房客繳款、請求法院強制搬遷等)前,就自行開門進入。
實則,房東將房屋出租後,於租賃關係存續間,房客已擁有使用權,此時按刑法第306條第1項規定:「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在實務上認為,如果未經房客同意,房東任意進屋仍會購成侵入住宅罪,同時也構成民事侵權之賠償責任。
至於房東可否只進入公共空間(如客廳)而未進入房客居住的雅房?這時要看租約約定內容以加以遵守。如租約未約定,房東仍應盡量取得房客的書面、口頭等形式同意,必要時可找其他房客作為人證,以確保進入屋內之合法性。
總之,租屋雙方關係的和諧乃建立在房客能安心租滿租期,房東能減少租屋空窗期。所以雙方應善用協商的智慧,在不影響房客的隱私下,商量房客方便的時間讓房東帶看,或許才是皆大歡喜的方法。
延伸閱讀
不動產法律系列 情侶購屋前講明白
不動產法律系列 價金信託確保買預售屋權益
不動產法律系列 社區收帶看費合不合理?
不動產法律系列 管委會收帶看費是否違法
不動產法律系列 了解不動產說明書的法律效力
不動產法律系列 買賣私下交易可否免除仲介費
新聞提供:房地王-新屋在地網 http://housetube.tw
關於記者 linlinyi